慢性阻塞性肺疾病(簡稱慢阻肺/COPD)是一種常見的、可預防和治療的慢性氣道疾病,其特征是持續(xù)存在的氣流受限和相應的呼吸系統(tǒng)癥狀。
肺功能檢查是目前檢測氣流受限公認的客觀指標,是慢阻肺診斷的“金標準”,也是慢阻肺的嚴重程度評價、疾病進展監(jiān)測、預后及治療反應評估中最常用的指標。
本期內容,將詳細介紹肺功能檢查在慢阻肺診療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和應用價值。
PART1
肺功能是慢阻肺診斷的金標準
對有慢性咳嗽或咳痰、呼吸困難、反復下呼吸道感染史和(或)有慢阻肺危險因素暴露史的患者,臨床上應該考慮慢阻肺診斷的可能性。
慢阻肺診斷標準:慢阻肺的診斷主要依據危險因素、暴露史、癥狀、體征及肺功能檢查等臨床資料,并排除可引起類似癥狀和持續(xù)氣流受限的其他疾病,綜合分析確定。
肺功能檢查表現為持續(xù)氣流受限是確診慢阻肺的必備條件,吸入支氣管舒張劑后FEV1/FVC<70% 即明確存在持續(xù)的氣流受限。
PART2
肺功能協(xié)助慢阻肺的綜合評估
慢阻肺病情評估應根據患者的臨床癥狀、肺功能受損程度、急性加重風險以及合并癥/并發(fā)癥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,其目的在于確定疾病的嚴重程度,包括氣流受限的嚴重程度、患者健康狀況及未來不良事件的發(fā)生風險(如急性加重、住院或者死亡等),以最終指導治療。
其中,肺功能評估可使用 GOLD 分級,按照氣流受限嚴重程度進行肺功能評估,即以 FEV1占預計值%為分級標準。慢阻肺患者根據氣流受限程度分為1~4級。
PART3
通過肺功能監(jiān)測慢阻肺的疾病進展
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診治指南(2021年修訂版)指出:對所有慢阻肺患者,都應建立“評估‐回顧‐調整”長期隨訪的管理流程。給予初始治療后,應注意觀察患者對治療的反應,重點評估呼吸困難和急性加重發(fā)生情況是否改善,然后根據情況調整治療方案。
在調整藥物治療前,需要評估患者的吸入技術、用藥依從性和其他非藥物治療方法(包括肺康復和自我管理教育),識別任何可能影響治療效果的因素并加以調整,考慮或升級、或降級、或更換吸入裝置及藥物,然后重復以上“回顧‐評估‐調整”管理流程。如果起始治療的效果較好,則維持原治療方案。如果起始治療的療效不佳,則先考慮其療效不佳是呼吸困難沒有改善還是急性加重發(fā)生率仍較高,然后針對性調整治療方案。
PART4
肺功能是外科干預的評估標準之一
一.肺移植手術適應癥
1.BODE指數≥7
2.FEV1占預計值<(15%~20%)
3.每年病情加重 3 次或 3 次以上;
4.1 次嚴重的急性呼吸衰竭伴高碳酸血癥;
5.中至重度的肺動脈高壓
二.外科肺減容術適應癥
1.年齡<75歲
2.戒煙超過6個月
3.經過最佳的內科藥物治療和康復治療后仍有嚴重的呼吸困難
4.肺功能檢查提示有明顯的阻塞性通氣功能障礙(FEV1占預計值<45%),肺彌散功能 DLCO>20%,肺容量檢查有氣體潴留的證據(包括 RV占預計值% >150%,TLC占預計值>120%,RV/TLC>60%)
5.胸部CT提示存在過度通氣的區(qū)域和相對正常的肺組織
6.經過康復鍛煉后6 min 步行距離>140 m
PART5
肺功能是慢阻肺預后的影響因素
COPD的預后不良危險因素包括:年齡>65歲、有合并癥(特別是心臟病)、重度慢阻肺、急性加重≥2次/年或3個月內接受過抗菌治療等
一項 meta 回歸分析顯示,FEV1 的增加與 COPD 惡化的風險降低之間存在顯著相關性
通過本期的學習,我們認識到了肺功能檢查在COPD患者的診療過程中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。